王先生因年轻时一时冲动,触犯了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没承想妻子经常在别人面前揭他的短处。因不堪忍受他人取笑,王先生向昌平区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妻子答应不再揭短,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王先生和王女士的儿子都已经上大学了,却为何要走到离婚的地步?原来,2001年时,王先生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此后双方经常为此事吵架。王先生称,妻子经常在别人面前揭自己的这一短处,让自己在邻居和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王先生认为妻子的行为使自己名誉受损,严重破坏了夫妻感情,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昌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劝解双方珍惜彼此的感情。后来,王女士保证以后绝不再提犯罪之事,王先生也向法院提出撤诉,双方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