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还提出离婚惹怒丈母娘 双方亲属法庭大打出手

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 曹宁 记者 崔艳红)2014年4月1日是愚人节,这天在济南市平阴法院家事合议庭也出现了一件很“愚”的事件。原本只是旁听案件的当事人亲属,竟然在一时冲动之下动手打人,一拳就打进去了几千元。法庭最终以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对参与打人的被告方亲属李某罚款7000元、对原告周某罚款5000元。

事件的起因是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周某与被告王某已经结婚十年并育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但最近几年周某与王某的矛盾不断深化。王某发现周某有出轨的行为,周某感觉王某持家无方且不孝敬父母,两人的感情在不断的争吵中已逐渐淡去,最终周某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经审查立案后于4月1日在家事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这天,双方到庭旁听的亲属特别多,两方亲属都要听听相处了十年的两个人到底会说些什么。开庭前承办法官夏民担心会发生纠纷,便多次告知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注意法庭纪律,整个庭审秩序保持良好。

然而就在原告周某签完笔录准备离开时,憋了一肚子火的被告王某母亲忍不住说:“就是养了只狼啊,一句实话没有。”一句话就像一块巨石砸在平静的水面上,场面立即失控。被告王某的姐夫李某找到原告周某,二人打了起来,继而双方亲属打成一团。看到此种情况,承办法官夏民与执行庭法警立即进行制止,事态得以及时控制。与此同时,夏庭长将两方当事人及亲属分别安排在不同的审判庭,由法官分头调查,制作调查笔录。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情况调查和教育警示,最终双方达成互相谅解。了解到其他人伤情不重,通过做工作,被告方同意带伤者到医院检查治疗。伤者检查结果出来后,经报院长决定,出具了对周某与李某的处罚决定书。

家事合议庭庭长夏民称,以非理性的方式在法庭上肆意发泄不满情绪,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不仅与文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而且是对法律的亵渎,对法庭的藐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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