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可不假。御河路一对父女因为一些琐事闹意见,女儿和前妻在两天内报了3次警,忙坏了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
郭某,50多岁,住在荆州区御河路。
2001年,郭某因故意伤害罪刑满释放。8年前,郭某与妻子苏某离婚。离婚后,郭某与苏某及女儿住在一起。郭某住在二楼,苏某及女儿住在一楼。
本月15日晚,郭某称,自己患高血压、糖尿病,且中过风,刚住院,住在二楼不方便,并要求女儿住楼上,女儿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怒气之下,郭某准备点煤气罐自杀,女儿报警。经过社区民警劝说,事态得以平息。
第二天下午,郭某又在家闹,将二楼的木门踢坏,女儿再报警,民警赶到,批评了郭某。
晚上,郭某向女儿要自己的低保卡和低保费,并承诺只要女儿将低保卡和8000元的低保费给他,他再不和她们住一栋楼。
女儿不同意,两人发生争吵,前妻苏某也参与进来,动手打了郭某。
推搡中,郭某动手打了女儿,前妻苏某报警。
因是家务事,民警再次对郭某进行了批评,并计划与居委会一起协调。(记者徐世兵通讯员金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