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最怕一方“玩失踪”

  扬子晚报网讯 (记者张源源)记者采访发现,和普通离婚诉讼相比,涉外离婚官司处理周期长、程序更复杂,如果遭遇一方“玩失踪”,离婚难度更大。

  目前,我市涉外离婚案件集中在基层法院受理,每年在四五十件左右。这些案件中,婚姻双方往往认识时间不长,“闪婚闪离”现象更为明显,另外,文化差异、两地分居等,也是涉外婚姻难以维系的重要原因。

  秦淮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小娣介绍,一方当事人“玩失踪”是目前涉外离婚案件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有一名女当事人与韩国男子结婚,婚后一个月对方就回国,杳无音讯,女方找不到人,于是就到法院来起诉离婚。”王小娣说,这类离婚案件在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占一半以上,由于涉外离婚程序复杂,案件处理周期短则七八个月,长的需要一两年。

  “涉外离婚有固定的法律程序,不能简化。”市中级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副庭长武琼建议,当事人在选择涉外婚姻时,首先应充分了解两地在法律、文化上的差异,最好签署婚前协议并进行公证,对双方财产作出合理安排。

  就涉外离婚中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她表示,涉外婚姻牵扯到两地文化、法律差异,风险不小。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与美国前妻李金的婚姻为例,有消息称两人在美国登记结婚时,李阳尚未与国内妻子离婚,从而构成事实上的“重婚”行为。在涉外婚姻中,如果一方有意避免,这种“重婚”行为很难被发现。另外,两人婚后文化背景差异较大,最终以离婚收场,光离婚官司就耗时2年。

  陈爱武建议,当事人选择涉外婚姻应慎重。在婚姻登记前,双方应参与相关部门开设的公益性培训课程,了解涉外婚姻相关知识。“以美国为例,结婚登记前,登记部门会建议夫妻双方参加培训,由婚姻专家教会新婚夫妇如何完成角色转变,如何面临婚姻家庭中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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