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闻网广州3月10日电 (李翠梅 林武欢)从不服一审判决多次上访并向二审法官扬言“如果审判不公,还要赴省进京上访”的当事人,到赠送锦旗感谢法院,其言行判若云泥。10日,当事人郭某来到揭阳市中院,向主办法官吴海燕深鞠一躬后双手呈上一面写着“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锦旗连声道谢。
2004年4月初,郭某与许某经人介绍认识谈婚。2007年12月,双方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次年其子出生,2010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第二年许某向揭阳市榕城区法院起诉与郭某离婚。之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2012年5月,许某再次起诉与郭某离婚。同年7月12日,许某撤回起诉,同年7月18日,法院裁定准予许某撤回起诉。2013年8月,许某再起诉与郭某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于2013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儿子由许某负责抚养,抚养费由许某自行承担;自2013年11月30日起,被告郭某每月1日及15日可探望婚生儿子1次……
判决后,郭某不服,上诉至揭阳市中级法院,主张不同意离婚。
期间,郭某由于对一审判决结果极度不满,曾多次到市、区有关部门进行上访。在二审开庭时,双方情绪非常激动,剑拔弩张。郭某认为一审是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低,没有请代理律师,且一审法官没有释明相关法律才导致其败诉。她还称,如果二审裁判不公,她将向省法院申诉,甚至赴省进京上访。
面对这种情况,该案的主审法官逐层向领导汇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办案法官要做好涉诉涉访工作,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树立司法的公信与权威。
主办法官吴海燕主动邀请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经多次调解,许某主动提出一次性补助郭某20万元,郭某也自愿从中拿出8万元作为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给许某。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儿子由许某负责抚养……
当郭某面对这样的调解结果时说,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让其非常感动,真地很感谢法官。同时她还主动将调解结果向相关信访部门反映,并承诺不再上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