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失去女儿抚养权 拒绝交出孩子被拘留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陈彧 通讯员/卢思莹 潘子璐 许玉新) 离婚、失去女儿让张某莲觉得自己是个不幸的女人。眼下她虽然在法庭上要回了女儿抚养权,女儿却被藏了起来,而前夫钟某明也因此被拘留,这一系列事情都让她感到痛苦异常……昨日,在博罗法院公庄人民法庭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孩子也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夫妻离婚孩子被判由母亲照顾

  当公庄法庭与执行局执行干警找到钟某明时,他的答复仍是这句话“我不知道女儿在哪儿”。

  据了解,张某莲与被执行人钟某明本是夫妻,婚后张某生下女儿钟某月(化名)。本该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却因为张某莲与钟某明缺乏沟通,在生活琐事上发生矛盾导致关系恶化。2012年12月28日,张某莲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钟某月。钟某明庭审时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婚生女儿应由其抚养,并且张某莲应偿还其弟弟钟某辉40000元的债务。

  杨村法庭于2013年5月7日作出判决,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小孩钟某月归张某莲抚养。对于债务问题,属另一法律关系未作处理,法庭告知钟某明应由第三人另行主张。

  钟某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9月2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终审判决后,钟某明却一直将女儿藏起来,不让张某莲带回抚养。

  拒绝交出孩子父亲被拘留

  2013年11月4日,张某莲来到公庄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钟某明将小孩交回给其抚养。

  公庄法庭立案后,承办人邓明聪多次对钟某明进行劝导,但钟某明都不愿意放弃孩子。在随后的两个月里,公庄法庭承办人邓明聪多次到张某莲及钟某明家中进行调解,无奈双方互不让步,事情一直僵持。

  因被执行人钟某明拒绝将小孩交回给张某莲抚养,公庄法庭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博罗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被执行人钟某明被依法拘留。

  在拘留所里,执行干警反复对被执行人钟某明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被执行人钟某明最终答应交出孩子,但提出张某莲应偿还其弟弟40000元的债务。听到这句话,承办人邓明聪知道案子有进展了,立刻起身驱车来到张某莲家,交代张某莲筹款还钱。

  最终,张某莲从被执行人钟某明的母亲处接回了女儿。日前,在公庄法庭吴海平庭长的主持下,申请人张某莲与被执行人钟某明终于完成了小孩的交接、债务清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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