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离婚后同居又分手分房产 女方终审败诉

 
 
 
 离婚后同居又分手分房产女方终审败诉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陈霞)张某与前妻离婚后未办理复婚手续又居住在一起,后因琐事发生纷争再次分道扬镳,前妻王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平分同居期间购置的一套房屋。12月10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不和,7年前就办理了离婚手续。两年前又居住到了一起,但一直未去民政部门办理复婚登记手续。2012年,两人又为生活琐事发生纷争,再次分道扬镳,但双方为如何处理同居期间购置的一套现价值为76万元的住房各执一词。
 
  西固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前夫张某同居后既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提供不出登记在张某名下的那套房屋共同出资的证据,因此,只能认定该房屋为张某个人所有,对于王某提出平分房屋的诉请不予支持。王某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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