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子不孕訴離婚 庭審稱古有“七出”休妻

婚前,在得知女友不能生育后他還是堅持選擇愛情,與她登記結婚﹔婚后,他求子心切,因妻子不孕還是起訴離婚。昨天,鄞州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離婚案,駁回了上訴。

1999年5月,28歲的張全明(化名)和25歲的李霞(化名)在一次聯誼會上相識,並一見如故。一路相知相戀,兩人的感情日漸甜蜜。但是,讓張全明不解的是,他幾次向李霞求婚,都被拒絕。在數次追問之下,李霞終於透露了她的難言之隱:“對不起,你跟我在一起,我可能沒法給你生孩子。”

張全明拉著李霞的手說:“別擔心,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一定會有辦法,等時機成熟了我們去做試管嬰兒也行啊。”張全明的一席話讓李霞倍感溫馨和幸福。

2009年5月,經過10年的愛情長跑,張全明和李霞登記結婚。隨著年齡的增長,夫妻倆想要個孩子的願望越來越迫切,他們開始四處求醫問藥,都無功而返。

2010年初,經過精心的准備,兩人前往上海某醫院嘗試試管嬰兒技術,但讓人遺憾的是,沒有成功。

雖然夫妻感情很好,這幾年生意也越來越紅火,但張全明覺得日子過得心灰意冷,開始為李霞不能生育而悶悶不樂,處處覺得妻子不順眼。李霞也覺得是自己虧欠丈夫,常常忍氣吞聲,縱容丈夫越來越壞的脾氣,夫妻間磨擦不斷。

今年8月,張全明向鄞州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與李霞的婚姻關系。

庭審中,張全明說:“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制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古有‘七出’休妻之說,其中一出即‘無子去’。我想要孩子,所以我要與被告離婚。”然而,李霞抽泣著,哭紅了眼,不同意離婚。

經過法庭調解,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最終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法官認為:夫妻雙方應該珍惜感情,正視所面臨的困難,積極尋求治療方法,將婚姻關系更好地維系下去。(記者黃麗娟  尹藝)

 

联系人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