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小夫妻,结婚一年多后妻子一直不怀孕。一次偶然的机会,丈夫发现妻子瞒着自己在吃治疗不孕不育症的药时才恍然大悟。双方将离婚摆上桌面,但为彩礼一事互不相让,只好告到法院。7月22日,大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这一案件。
张某和余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互有好感,感情进展很快,2011年10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急于抱孙的婆婆王某见媳妇的肚皮始终没有反应,便暗示儿子留心媳妇。一次张某无意中在家里垃圾桶里发现药盒,想起母亲之前的提醒,便将药名记住后咨询医生,得知这是专门治疗不孕不育症状的药物。张某从未听余某提及此事,也不知余某在服食药物,顿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双方商量后决定好合好散。
在谈到彩礼归属问题时,夫妻俩产生矛盾,最终闹到法院打起了官司。张某诉称,两人定亲时曾给余家彩礼2万元,购买的钻戒、黄金首饰也放在女方处,要求余家归还2万元的彩礼钱和钻戒、黄金首饰。而余家表示并未收到彩礼钱,钻戒和黄金饰品是对女方的赠予,不符合法律规定返还的条件,况且女方还陪嫁了家电,双方相持不下。
承办人在了解案情后,希望两家人考虑之前的感情,夫妻不成也可以做朋友。最终法院认为,黄金首饰给付女方属赠予性质,故对原告提出要求返还聘礼2万元和黄金首饰的诉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