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人:镇海法院
项先生和苏女士都是80后,四川人,在宁波打工。
2008年,两人恋爱,次年女儿降生。
2011年,两人回四川老家补领了结婚证,婚后定居宁波。
成为合法夫妻,夫妻俩却经常为琐事吵架。
今年3月,下班回家的项先生发现妻子不在家,饭也没做,就打电话给妻子。谁知,妻子的手机落在了家里。项先生联系不上她,憋了一肚子气。
当晚,苏女士从老乡家打麻将回家。喝了点酒的项先生和妻子大吵一顿。说到气处,项先生表示,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苏女士也不甘示弱,称离婚就离婚,她不怕。
第二天,项先生就到镇海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苏女士同意。
承办案件的张法官极力劝说,希望二人能够多想想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年幼的女儿,放下芥蒂,二人还是坚持非离不可。
法官从两人的言语表情中看出,这二人闹离婚应该只是一时冲动。为了缓解他们的情绪,法官在调解笔录后,决定把离婚调解书缓一缓送达,便告诉两人,离婚调解书还没做好,三天后再来领取。
两天后,项先生和苏女士一起来了法院。不出法官的预料,两人表示他们已经和好,要求撤回起诉。
法官告诉小夫妻俩,因为他们尚未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尚未生效,可以撤回起诉。如果调解书已经签收并生效,就不能撤回起诉,只能重新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原本以为已经离了婚的两人,这下舒了口气,表示以后一定好好过日子,不再冲动离婚。
本报通讯员 焦川 本报实习生 章格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