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经同事介绍与丈夫李某相识,恋爱不久后二人便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张某发现丈夫经常与一女子保持暧昧关系,夫妻间争吵不断,现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寿县法院小甸法庭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张某与李某离婚。
经审理查明:张某与李某与2012年年底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2月14日登记结婚。感情基础一般。婚后,张某发现丈夫经常与一名女子聊天,语气暧昧,夫妻间争吵不断。加之,双方在生活习惯及为人处世上性格不同等原因,夫妻感情逐渐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李某婚前相识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逐渐破裂。现张某又因张某李某与她人有暧昧关系而与其发生打架,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本院对张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