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花甲夫妻因晚年感情不和要离婚,城关区法院鼓楼巷法庭考虑到原告方是患有严重高血压的病人,被告方是双目失明的盲人,出庭多有不便,便申请在其家中开庭。在历经3小时的调解后,二人和平分手。
2013年2月7日,城关法院鼓楼巷法庭受理了一起花甲老人离婚案件。66岁高龄的原告雷某诉称其与67岁高龄的被告刘某在家庭生活中,常常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雷某起诉至城关法院鼓楼巷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与刘某离婚。经了解得知,原告雷某患有严重高血压,被告刘某双目失明、行动不便,且双方均年事已高。法院最终决定在刘某家中开庭。3月19日上午,办案法官、书记员以及鼓楼巷法庭副庭长准时到达被告刘某家中开庭。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审判中,办案法官一直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如果硬行下判有可能会造成恶劣后果,为了不僵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法官一直坚持在实践中“重调解、促和谐”,倾心做好调解工作,全力化解双方蓄积多年的矛盾,一面耐心地倾听原、被告双方的陈述,一面细心地和他们沟通交流。最终在办案法官情法并用、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最终在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上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