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一男子因离婚纠纷杀死妻子和岳母 被执行死刑

     广西新闻网宜州8月25日讯(通讯员 吴镇全  吴文)因与妻子离婚纠纷,宜州男子潘某于2009年10月12日持斧头、砖头、尖刀在自家蚕房内残忍杀害妻子、岳母后外逃。8月24日上午,曾在宜州引起强烈反响的杀害妻子岳母的潘某被执行死刑。

    潘某家住广西宜州市庆远镇某村屯。2009年6月以来,潘某的妻子卢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其提出离婚,潘某欲挽回婚姻无果而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配及两个女儿的抚养问题上潘某认为妻子卢某和岳母兰某提出的条件不公平,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潘某为此对卢某和兰某怀恨在心。

    2009年10月12日上午7时许,潘某在家中因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再次与卢某发生争吵后,即产生杀死卢某和兰某的念头,当卢某和兰某下到家中地下室蚕房喂蚕时,潘某即关好家门并从厨房拿了一把斧头跟到蚕房后即持斧头朝妻子卢某的头部砍击,因斧头松动脱落,斧柄打中卢某的头部,潘某接着在蚕房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朝卢头部猛砸两下,其岳母兰某见状立即呼救并转身欲往外跑,潘某持砖头冲上前朝兰某头部猛砸两下,兰被砸中倒地后,潘又持砖头朝兰的头、面部猛砸数次直致兰不能动弹。卢某见状拉住潘某,潘某又持砖头朝卢的头、面部猛砸数次致卢倒地。潘某见卢、兰倒地不动后,跑到自己的房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杀猪尖刀返回蚕房朝卢的腹部捅了一刀,接着朝兰的腹部捅了两刀,后将尖刀丢在地下室楼梯脚后更换衣服逃离现场。作案后潘某潜逃于广东等地。2010年1月15日,宜州警方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一手袋厂内将其抓获归案。

    2010年12月17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认为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潘某提出上诉,2011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2年8月24日上午,潘某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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