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一对夫妻为争孩子姓氏闹离婚

  大新讯 因丈夫是上门女婿,所以儿子出生后不久,妻子急忙按照当地习俗将儿子的姓氏取随自己,引起丈夫强烈不满。后丈夫强行要求将儿子的姓氏改回来,但妻子坚决不肯。结果一对结婚不到两年的夫妻闹上法院要求离婚。8月8日,大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夫妻最终以离婚收场。

  原来黄某与陈某是来自大新县堪圩乡的一对小夫妻,他们经他人介绍后自由恋爱,因黄某系家里的独女,两人协商由陈某入赘到黄家。2010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1年1月生育一儿子。婚后,两人一直在广东务工,小孩跟随女方父母生活。去年年底回家过节时,陈某认为村里人因小孩姓氏问题对自己有异样眼光,所以要求小孩应跟随自己姓,而与黄某发生争吵,陈某一怒之下跑回父母家以致两人开始分居生活。今年5月,黄某一怒之下以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告上法院请求离婚,并将儿子判归自己抚养。

  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黄某与陈某为争夺孩子的姓氏各不相让,陈某又跑回父母家与黄某分居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陈某看到黄某坚持要求离婚,表示维系这样一段婚姻已无意义,同意与黄某离婚,最后,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孩子归黄某抚养。(赵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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