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闻网8月18日讯 8月13日,衢江法院廿里法庭的驻庭调解员彭六古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由于注重延伸调解功能,该案达到了调一案解多案的效果。
7月30日,衢江法院廿里法庭庭长朱贤红审查了一起离婚案件的诉讼材料,考虑到案情还算简单,而目前法庭仅有的两名法官手中的案子较多,于是将该离婚案件委托给常驻法庭的人民调解员彭六古先行调解。
老彭当过村干部,在当地土生土长,熟悉辖区范围内的风土人情和相关人脉关系,擅长用土话调解民事纠纷。老彭接过案件,先对案情作一番了解,分别会见了原告和被告,询问了相关情况。8月13日,老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书。廿里法庭对该调解协议的合法性予以确认。
然而,正当这起调解行将完成时,原告的哥哥赶了过来,称其在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借给原、被告3万元钱,没有欠条,得知原、被告离婚,担心这3万元钱拿不回来,希望老彭把这3万元借款的事一起调处。
按照法律规定,这3万元借款的事应当另行起诉。但老彭想,这3万元借款没有欠条,若对方否认,打官司也徒劳,而且不及时固定证据,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得不到保护。老彭决定以自己人民调解员的特殊身份,对涉及基于该婚姻关系的其他财产纠纷附带调解。经过有理有节的引导,当事人三方(原告、被告和原告的哥哥)确认了3万元的借款事实。其中8000元由原告交予被告归还,但被其用掉了,因此该8000元债务由被告一人承担,余款22000元原、被告各半承担。原、被告当场向原告的哥哥分别出具了确定数额的借条,并承诺于今年年底还清借款。(通讯员 钱俊皓 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