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武平一离婚财产纠纷案,从“场外”请来发电机援助…

    7月19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中从“场外”请来发电机援助,成功安装防盗门,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原告刘某与被告赖某经他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武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赖某不服提出上诉,经龙岩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房屋第一层中的厨房、餐厅由上诉人赖某使用,第一层的其余(大厅、卫生间、楼梯及过道

等)由双方共同使用,第一层的大门、边门双方均有权出入。第二层由赖某使用,第三、四层由刘某使用,刘某在二层与三层之间的楼梯转角处安装防盗门,赖某应予以配合。
 
  该调解生效后,赖某不配合安装防盗门,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到赖某家中,向他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督促其履行义务,配合安装,但赖某拒绝配合。
 
  7月19日9时许,该院组织执行干警30余人前往被执行人赖某家中进行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及施工工人入场后,施工还未开始,便遇到一个难题,因第三层房屋未通电,被执行人又不

同意从二楼接电,导致电焊、钻孔无法进行。为了避免发生冲突,执行人员并未强制接入被执行人的电源,而是通过“场外援助”借来一台柴油发电机,从而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一个半小时后,第二层与第三层之间的楼梯转角已成功安装防盗门,申请执行人把门关上反锁,并在结案笔录上签字确认,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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