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乳源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收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委托函,因该法院受理了一宗离婚纠纷,离婚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即被告不知去向,其娘家在我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故广安区人民法院委托乳源法院对被告家人及其村民小组干部了解被告的下落及相关情况。
收到委托函后,乳源法院民一庭法官相当重视,首先找到被告所在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被告父母取得联系。在取得联系后,被告家人先是不予配合,并以各种理由来推诿,后在法官耐心的劝解下,被告的家人才答应配合法院工作。
法官趁热打铁,其后驱车到一六镇找到村委会干部及被告的父母了解情况,并与他们分别做了询问。由于原、被告已经5年多没有和被告的父母联系过,当时被告父母的情绪较为激动,到场的法官一边稳定他们的情绪,一边耐心告解被告的父母。最后,终于将询问笔录做好并及时寄回广安区人民法院。
法官认为,协助外省法院调查案件,极大地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