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远在山东的申请人吴某收看执行法官发来的被执行人张某意愿的同步录音录像视频资料后,专程从山东来到法院,同意作结案处理,以后不再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申请执行。至此,一件因离婚导致孩子抚养费纠纷案,因执行人员的延伸执行而圆满解决。这是正定县人民法院将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凭借跨域服务异地促执行、打造“智慧法院”的一个成功的典范。
2014年,山东省吴某与正定县张某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经正定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法院依法作出(2014)正民城初字第00311号民事调解书,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随吴某生活,张某负责每年给孩子抚养费5000元,张某可以一月探望一次孩子。后吴某带孩子回到山东原籍生活。
该案立案执行后,申请人吴某对执行人员称,孩子到了入学年龄,由于没有户口办不了入学手续,想给孩子改随其姓上户口,但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配合,希望执行人员帮忙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如果被执行人张某不阻拦给孩子改姓,协助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费。
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执行人员从亲情角度出发反复做被执行人做工作、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张某同意申请人吴某的意见,不阻拦孩子更名改姓,自愿配合办理孩子办户手续。
由于申请人吴某远在山东,往返一次不容易,如何让其尽快知道被执行人张某的真实意思?执行人员灵机一动,想到刚配置的取证设备——录像机。于是让被执行人张某将上述意思表示书写成声明并宣读,执行法警同步录音录像,然后将上述视频发给申请人吴某。
2017年6月26日,申请人吴某专程从山东来到法院,同意本案结案处理,以后不再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申请执行。至此,一件因孩子抚养费产生的纠纷,因执行人员借助“司法新硬件”跨域服务,省时省力延伸执行而圆满解决,使“最后一公里”近在咫尺。(正定法院/朱爱军 唐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