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和老公宋涛(化名)2011年相识,并于2012年结婚。王霞是外地户籍,宋涛系北京本地户籍。婚前,宋涛承诺会将王霞户口迁入北京,结婚几年后,王霞提起此事,但宋涛并不行动。王霞为此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离婚。庭审期间,宋涛表示不愿离婚,并许诺为王霞迁户口。通州区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霞的离婚诉讼。
王霞是外地人,宋涛是北京人。2011年,王霞和宋涛经人介绍认识,二人便谈起恋爱。2012年,两人登记结婚。双方结婚前,宋涛向王霞承诺到了一定年限便将王霞的户口迁入北京。双方结婚几年后,王霞多次向丈夫宋涛提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北京。宋涛虽然答应,但迟迟不采取行动,双方多次因此事发生争吵。王霞无奈将宋涛诉至法院,王霞称宋涛不把她当成家人,不给她办户口,致使双方感情破裂,故要求和宋涛离婚。
宋涛称,其和王霞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也曾想把王霞的户口迁入北京,但是王霞经常不在家,自己担心将王霞户口迁入北京后,王霞会跟自己离婚。经过法院多次做工作,宋涛同意将王霞的户口迁入北京。王霞则称自己并非坚持要求把户口迁入北京,她还是要求与宋涛离婚。
法院考虑双方结婚时间及婚后生育子女情况,认定双方感情并未破裂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此案主审法官,通州法院漷县法庭井龙法官表示,本案中的这对夫妻都是农村户口,女方已经到了可以把户口迁入北京的年限。
井龙法官表示,通过观察,法官认为两人彼此的感情基础依然存在。此外,两人的离婚主要根源就是迁户口一事,并没有存有其他严重婚姻问题。因此,法官最终驳回了女方的离婚要求。
井法官解释,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中,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要结合各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比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有无生育子女,法官还要根据证据和庭审期间夫妻表现,判断两人感情是否尚存。此外,还要看导致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根源是什么,有无解决可能。如果认定双方感情尚存,那么就可以驳回离婚起诉。井法官表示,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法院视情况可以直接判决离婚,或者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将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