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入狱时他离婚卖房 出狱后把他告上法庭

     时报记者 郑舜 通讯员 尚法:马女士(化名)51岁,桐庐人,与杭州的成先生(化名)结婚,两人没有子女。1999年,成先生从单位获得一套面积为33.96平方米、位于杭州上

城区的公房,承租人为成先生。
 
        2009年,马女士因犯组织卖淫罪被抓,获刑10年。马女士入狱1年后,两人离婚,法院判决公房为双方共有。2012年,成先生没有告知前妻,就把公房买下,再以64万元卖

了。马女士2014年8月获得假释后,才知道房子已转手卖人。于是她起诉,要求成先生还她25万元卖房款。
 
        法院判决成先生需赔偿12.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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