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给女婿84万岂料女婿出轨闹离婚分财产

       近日,一对离婚夫妻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闹上了法庭。据悉,两人在结婚时,女方的父母赠钱给女儿,将84万元打到女婿账户上。没想到两人没过多久就撕逼离婚,岳父岳母因为对女婿的过度信任,结果让女儿在离婚时受到了伤害。
 
  据了解,小刘是一名大学教师,妻子小菲(化名)也在一所高校任职。 两人结婚两年后就开始闹离婚,丈夫小刘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他们的孩子刚满一岁。小刘起诉说,夫妻感情已破裂,不得不离婚。据小菲说,离婚的关键原因是丈夫有外遇。在2015年5月,小菲回婚房取东西时发现门被反锁,敲门很久,丈夫才和单位一名女同事一起出来。不过面对起诉小菲也同意离婚,但她最关注的,还是丈夫从自己父母手中拿走的84万元存款。
 
  据小菲说,结婚伊始,夫妻二人恩爱有加,婚后父母心疼她,一共给丈夫转账了84万元,用来给她买汽车和车位,但小刘却把钱都转到自己的账户里。不过最后汽车和车位都买了,只是第一个车位是小刘的名字,第二个车位才是小菲的名字。
 
  经查在2012年2月,小菲的父亲先后转账34万多元到小刘账户,用于购买一公斤纸黄金作为小菲嫁妆。不久后,小菲父亲又转账20万元至女婿名下账户。几天后,女婿购买了位于思明区的一个车位,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他又购买了另一个车位。2012年3月12日,小菲的母亲也转账30万元到女婿账户,3月14日,女婿购买了一辆20多万元的轿车。
 
  庭审期间,夫妻二人都确认前述车位目前的市值为28万元/个,小轿车的市值为16万元。小菲认为,购买纸黄金和汽车、车库的钱,都是她爸妈的钱,这些财产应该归她所有。可小刘却认为,车位和汽车是岳父岳母对于他们夫妻俩的馈赠,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女儿随小菲共同生活,小刘按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关于财产分割一事,登记在小菲名下的车位归她所有,登记在小刘名下归小刘所有,小刘应支付小菲补偿对价140000元;夫妻共有的轿车归小刘所有,他应支付小菲补偿对价80000元。
 
  意思是小菲父母转给女婿的84万元中,最终只有20万元被认定是给女儿个人购买车库的,其余的64万元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官分析说,这84万元是分三笔转的,一笔34万元和一笔30万元在转账时都没有任何备注,应视为对小菲夫妻的共同赠与。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该男子简直是男版马蓉,离婚还贪恋别人钱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此,律师建议,父母转给子女及其配偶的钱要明确其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若是借贷,则应该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处理;若是赠与,想指定单独给子女,应该在转账附注中特别说明,或者与受赠人签订明确的赠与协议。没有证据证明该赠与仅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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