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亲拖欠抚养费 亲生女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一直拖欠抚养费,亲生女儿考上大学开学之际,父亲仍不主动履行其抚养义务。女儿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断绝父女关系,而父亲依然不管,还抗拒法院执行。日前,白河县法院依法拘留了多年不尽抚养义务的被执行人曾某,对其实施拘留15日惩罚,并扣押了曾某的小汽车一辆。
 
  女儿要求断绝父女关系
 
  2011年曾某与姜某因夫妻感情不和诉至法院,后经白河法院调解离婚,生女小花(化名)由其母姜某抚养,曾某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300元。之后,因抚养费用上涨,姜某将曾某又诉至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经法院判决,曾某每月增加支付抚养费150元,但是曾某以无固定收入为由,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小花只能与靠给别人打零工的母亲姜某相依为命。
 
  今年7月,小花考上了大学,万余元的学费和生活费让一直节衣缩食的母女两一下子犯了愁,虽然母亲东借西凑把小花送进大学,但小花心里却颇为纠结。小花几次找生父曾某说明困难,希望能看在父女关系的份上给些抚养费,好解决学费难题,但直到小花走进大学校门,父亲也没有给她抚养费。
 
  气愤的小花一纸诉状将父亲曾某告到白河法院,申请法院执行判决,要求生父曾某支付5年以来拖欠的抚养费21600元;如不给抚养费,请求法院判决断绝父女关系,也再不要抚养费了。
 
  执行后终得2万余元抚养费
 
  法院立案后,鉴于小花上大学的实际情况,立即启动了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告诉小花,父女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谁也不能否定和剥夺,法院也不能判断绝父女关系,但表示小花的权益和生效法律判决必须维护。
 
  经执行法官调查核实,曾某并非无钱,名下还有一辆小轿车,执行人员决定扣押其小轿车,责令曾某交出车辆钥匙和行驶证时,曾兵拒绝交出,还是称没有钱。白河法院遂以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拒绝交出车辆钥匙、行驶证妨碍执行为由,决定拘留曾某15日,强制曾某交出车辆钥匙和行驶证,并扣押了曾某的小轿车。
 
  据悉,曾某被法院拘留后的第二天,其亲属和朋友帮其支付了拖欠的女儿抚养费21600元,曾某也主动写了悔过书,拘留的第三天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记者 王培民 通讯员 王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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