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男子王伟在与妻子离异时,多分给对方95万元。几个月后他又反悔,要求前妻退钱,理由是她多年前与他人育有一女。硚口区法
院调查发现,王伟的理由并不成立。
王伟诉称,他和前妻李娟于2006年相识,2007年结婚,2008年生育一子,2014年10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时,他考虑到儿子随李娟一起生活,遂在分割
存款时作出让步,将应得存款115万元中的95万元赠与前妻,自己仅得20万元。“我是想着她独自带伢不容易,不料她却欺骗了我。”王伟说,离婚后不久,偶然得知李娟在和他
结婚前,早在1997年3月就与他人生有一女。“李娟隐瞒此事多年,使我误以为儿子是其唯一子女,放弃抚养权并作出存款分割的极大让步。李娟的隐瞒行为,构成对我的欺
诈。”2015年2月,王伟将李娟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李娟归还他95万元。
但硚口区法院查明,李娟婚前并未生育孩子,反倒是王伟,离婚前与其他异性关系暧昧。法院审理认为,王伟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李娟有欺诈、胁迫的情形。
昨日,法院一审驳回王伟的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