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吴老太太夫妻收养了尚在襁褓之中的姚顺。没有亲生孩子的他们将姚顺视若己出,含辛茹苦将其抚养长大。但由于生活所迫,婚后的姚顺离家外出。吴老太太对养子牵肠挂肚,而姚顺却视老人为陌路,养子冷漠的行为令老人十分寒心。两年前老伴过世。操持丧事尚需大量的人力财力不说,年已古稀的吴老太太更需亲人的慰藉。然而,作为养子的姚顺竟连现场也没有到。在以后的日子里,老人日夜盼望儿子能回心转意,常回家看看,但得到的总是更为凄惨的悲伤。近三年来,姚顺一次都未回家探望,令吴老太太伤心之极。忍无可忍之下,她于去年底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断绝半个世纪以来的母子关系。开庭时,狠心的姚顺也未能到法庭上见母亲一面。
根据当年吴老太太居住地居委会及所在工厂的证明,法院确认其和姚顺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姚顺理应对养母尽赡养之责。现老人已逾70岁,且无其他子女赡养,姚顺身为养子却未尽赡养之责,因此,吴老太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