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法院妥善处理离婚纠纷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离婚纠纷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 张雅薇 王真真 记者 隋魏巍)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最现实的部分是如何分割家庭财产,而影响最深远的则是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都会对其未来的成长有很大影响。虽然离婚后夫妻关系就此终结,但却永远是孩子的父母,如果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那就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景县法院龙华法庭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情法结合妥善处理每一起纠纷,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问题成焦点
原告孟某与被告范某某于2011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范某浩今年8岁,小儿子范某晗今年4岁。两人婚后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吵闹,双方夫妻感情逐渐走向破裂。今年3月,孟某向景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大儿子范某浩随父亲生活,小儿子范某晗随自己生活,抚养费各自自行承担。范某某同意离婚,但却不同意孟某对孩子的抚养意见,范某某要求大儿子范某浩随母亲生活,小儿子范某晗随自己生活。为此,双方争执不休,互不相让。
何去何从,法官耐心听“童”言
大儿子已经八周岁了,何去何从,法官王国鹏想要听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为了不让孩子有抵触心理,王国鹏先和蔼可亲地和孩子聊一些有趣的话题,渐渐帮孩子放下心理防备。熟悉后,范某浩开始主动和法官袒露心声,原来平时他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经常吵架,一吵架就谁都不管他了。平时爸爸妈妈只疼爱弟弟,不喜欢自己,经常嫌自己不听话,有时候还会动手打他。这是一个在不和谐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法官听了孩子的话,不禁有些心疼。
动之以情,法院调解弥亲情
范某浩家这种情况,直接判决孩子归属势必又会引起新一轮纷争,且败诉方肯定会心存怨念,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王国鹏决定好好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巧用亲情解纠纷。调解中,他先是为双方言明法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于子女的抚育,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而后,又将与大儿子孟某浩的谈话告知范某某和孟某。“孩子才8岁,就算调皮也还是你们的亲生骨肉,离婚已成事实,就尽量给孩子多一些爱吧。”法官语重心长地劝说道。母亲孟某听后泣不成声,称自己愿意抚养大儿子;父亲范某某也为之动容,主动表示自己更有抚养能力,以后会多关注范某浩的成长,争取给他一个相对快乐的童年。最终,法院经调解决定范某浩随其父生活。
景县法院在处理抚养权分配时,通常都会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因素,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想法,办案法官会综合各方当事人的优劣情况,包括道德品格、工作性质、与孩子的感情,而非仅凭经济情况一刀切式地处理案件,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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