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砍老父被判入狱 为争继承权再上法庭

曾因杀害父亲未遂被判入狱的郭毅,在出狱后痛改前非将父亲养老送终,但却因财产继承权与亲兄弟闹上法庭。日前,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郭明夫妇生有两子,长子郭毅,次子郭荣。1982年,在两儿子先后成家立业后,老郭夫妇与两子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郭毅、郭荣分别负担父、母一人的赡养问题。自始,郭明夫妇白天分别到长子和次子家吃饭,晚上回自己的老宅休息。次年,郭明妻子因病去世。随着时间的推移,郭毅每日看到父亲身强体壮,吃喝又多,又想到弟弟只尽一年义务就甩了手,心里越鼓捣越不是滋味,常常后悔当初选择父亲作赡养对象的决定。但原先是当着公亲族长的面自愿选择的,现在即便想反悔也不好意思启口。1986年夏季的一天,郭毅趁郭明在其家午睡之机举起菜刀连砍父亲数刀,因邻人发现,抢救及时,郭明未被砍死。郭毅以杀人罪被判徒刑,其间郭明被次子接回家赡养。
刑满释放后,郭毅痛改前非,把老父接到自己家中尽心赡养。尤其在郭明生病期间,郭毅更是百般照顾。今年初,郭明病故,临终前留下遗嘱,指定郭毅为其唯一遗产继承人。郭荣不同意,认为郭毅依继承法已没有继承权。郭毅辩称,我虽因动刀砍父亲丧失过继承权,但父亲临终前的遗嘱又让我恢复了继承权,郭荣要分享财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两人争执不下,遂决定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毅曾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丧失了继承权,遂判决郭明临终前所立遗嘱无效,并剥夺了郭毅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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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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