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悉心照顾“丈夫”无名无份 “妻子”继承4


  4月16日,南海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一宗离奇的两个特殊女人在法庭上争夺死者“40多万遗产”继承权的案件,原告是自称为与死者叶铭彬有事实关系的周某,被告则是死者叶铭彬的同胞妹妹叶某,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死者遗留下来的40多万元财产。周某:与“丈夫”同吃同住10年原告周某在法庭上陈述:叶铭彬与周的丈夫原来都是南海市官窑供电所的职工,叶铭彬任站长,周的丈夫任副站长,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很好。1981年的一天,周某的丈夫在一次施工过程中,不幸因公殉职。叶铭彬既出于政策的允许,也出于对同僚的同情,便积极帮助周办理了顶替。心地十分善良的叶铭彬,在此后的十多年间,对周一家关爱有加,两家关系相处颇为融洽。周某说,1991年10月,叶铭彬的妻子生病住院,她自然要帮忙照顾。1991年底,叶铭彬的妻子病故。从此,叶铭彬便与她同吃同住,一直到2001年7月其因病去世。2001年7月,叶铭彬病故后,留下存款和内部股共计48.6万元,全部被叶某侵占。周某及其诉讼代理人认为,她与叶铭彬风雨同舟共同生活10年,对叶铭彬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几乎伴他走过人生的最后一刻。叶铭彬生前有48万多元本属于她的遗产,被其妹妹叶某霸占了,故而诉诸法庭,要求叶返还那份遗产。叶某:是兄长死后惟一亲人可死者妹妹叶某的说法与周某却大相径庭。叶某声称,叶铭彬是她的兄长,2001年6月,其兄再次在南海市官窑医院住院期间,也许是自感时日不多,便主动把他名下的存折和股权证交给她暂替其养子叶某球保管。2001年7月,其兄长在自己的家中病故,伴其走完人生最后一步的只有她这个惟一的亲人。她与兄长叶铭彬感情笃深,体弱多病的兄长中年丧妻后,一直都由她侍奉左右,虽是粗茶淡饭,兄妹情深其乐也融融。对于周某声称是自己侵占了叶铭彬的遗产,叶某则认为,既然她与叶铭彬是夫妻,存折和股权证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理所应当应在周某手中,怎么会在我这里?两人相好10年这么长,为什么不正大光明地去登记结婚呢?
  此案结果如何,南海法院将择日作出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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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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