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准予离婚 上诉期内两人仍是夫妻关系

晚报讯 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离婚,急于另娶的李明(化名)在上诉期内想要和另一名女子办理结婚登记。虽然他坚持认为自己可以开始另一段婚姻了,但当王梅(化名)提起上诉的时候,他被告知,和王梅仍是夫妻关系。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离婚诉讼一审判决后15天内属于上诉期,在此期间,两人的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李明和王梅是在2001年办理的结婚登记,结婚后的十几年里,两人相处得还算融洽。就在近几年,王梅发现李明经常不回家,两人的感情也出现了微妙的变化。随后,李明多次提出离婚,王梅却始终不答应。今年李明向法院提出了诉讼离婚。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受理,10月下旬,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拿到判决书后,李明很快就和另一名女子商量着领结婚证,准备迎接新的生活。王梅却恰恰相反,在拿到一审判决书后不久便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

  “我是想在接到了一审判决书后去领结婚证,没有人告诉我不准领结婚证。”李明坚持认为自己可以开始另一段婚姻,与王梅毫无关联。那么本案中一审判决后李明和王梅究竟是什么关系?办理案件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一审判决法院同意了李明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王梅却在法律规定的15天上诉期内提出了上诉,“从司法程序来看,并没有达到最终的结果”,因此尽管一审判决同意诉讼人的请求,但从法律上讲两人此时还是夫妻关系,因此李明在期间新办理结婚登记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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