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夫妇闹离婚 巡回法庭上门审理

        柳城县法院把家事巡回法庭开到太平镇板料村门头屯,一枚国徽、一条横幅、几张凳子搭建起一个简易法庭,就地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残疾人离婚纠纷案件。
 
         柳城县太平镇板料村的韦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融水苗族自治县的聋哑残疾女子欧某,双方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育有一个女孩。由于欧某身体上存在缺陷,加上双方缺乏感情的交流沟通,久而久之遭到韦某的嫌弃,并时常遭到韦某殴打。2009年5月,韦某将欧某撵回娘家,双方再也没有来往。2015年6月,欧某一纸诉状将韦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其离婚。
 
         因韦某在2011年至今一直瘫痪在床,且生活无法自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也为了给双方更多生活的希望,承办法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从双方家庭的实际困难出发,和各自对婚姻、女儿抚养等问题的态度和想法,推心置腹地与二人进行了交谈。为了解决双方语言表达和交流上的障碍,承办法官通过纸上对话与欧进行交流,以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为保障欧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还邀请了县妇联、太平镇妇联和村干部参与调解。
 
        由于双方分居多年,在是否离婚上也没有争议,案件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在于双方均没有抚养能力,孩子由谁抚养以及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结合庭前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从法律、亲情等方面对双方进行沟通和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儿由韦某抚养,欧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000元。
 
        在案件结束后,法官还与该县妇联沟通,决定为韦某的女儿申请“春蕾女童”助学款,以缓解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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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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